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须知
民事审判中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8-08-26 09:33:51 打印 字号: | |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以上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