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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公告
青法执通字(2010)3号
  发布时间:2010-04-13 17:18:49 打印 字号: | |
  各评估、拍卖机构: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需委托评估拍卖案件的情况通知你们,请你们于2010年4月14日下午3时前书面向本院申报愿意接受委托的业务。联系电话:0971-6163060 联系人:那亮

  一、委托评估案件共5件,分别是:

  1、ZL-50C轮式装载机。承办法院:城中区法院

  2、大通桥头镇向阳路78号土地。承办法院:大通县法院

  3、西宁市共和南路商铺。承办法院:城东区法院

  4、西宁市杰森花园房产。承办法院:西宁市中院

  5、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45号万通中心房产。承办法院:省法院

  二、委托拍卖案件共2件,分别是:

  1、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10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承办法院:西宁市中院

  2、林肯LINCOLN车。承办法院:城中区法院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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