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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公告
青法执通字(2010)4号
  发布时间:2010-04-28 09:55:37 打印 字号: | |
  各评估、拍卖机构: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需委托评估拍卖案件的情况通知你们,请你们于2010年4月28日下午3时前书面向本院申报愿意接受委托的业务。

联系电话:0971-6163060

联系人:那亮

委托评估案件共1件,即: 林肯LINCOLN车。

承办法院:城中区法院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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