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的规定,拟对下列下级法院执行案件中四宗涉案财产的评估,依程序选择评估机构,请符合相应资质并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于2010年9月28日下午15时前,书面向本院申报。并请相关当事人与本院联系,明示是否参与监督选择评估机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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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