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无下属单位。2011年预算编制时省法院院本级行政编制205人,实有人数171人,离休人员16人,退休人员70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收入情况
省法院院本级2011年预算总收入2766.37万元,较上年增长12.38%,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省法院院本级本年度支出预算2766.37万元,较上年增长12.38%,主要是增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
1、基本支出2060.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628.0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025.61万元,较上年增长14.05%,主要是2010年增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602.47万元,其中离退休经费481.74万元,较上年增长18.04%。住房公积金89.18万元,较上年增长34.75%,财政调增补助比例。公用经费支出432.29万元,较上年增长14.65%,主要是财政调增公用经费标准及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706万元,较上年增加2.6%,全部为商品服务支出,如办案经费、退诉讼费、业务费、业务培训费、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大要案办案经费、死刑二审案件经费、执行积案特困群体救助金、审判用房租赁费等,主要是用于业务办案方面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法院为公共安全支出2163.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2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47万元。
三、支出预算表说明
(一) 资金来源
省法院院本级支出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指反映政府提供给公共安全的支出,法院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法院办案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