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一、推荐“全国优秀法院”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推荐“全国优秀法官”
海西茫崖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青秀
三、推荐“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省高级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审判员 索晓春
乐都县法院碾伯法庭庭长 马延香
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副庭长 唐永远
为体现推荐工作的公正性,接受社会各界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12年8月16 日至8月 23日,举报信函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受理举报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64号,邮编:810008,电话:0971—6163034
凡对被公示对象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的,举报者须署实名及具体事实,以便核查。
省高级法院政治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