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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2-08-17 09:47:06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一、推荐“全国优秀法院”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推荐“全国优秀法官”

海西茫崖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青秀

三、推荐“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省高级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审判员  索晓春  

乐都县法院碾伯法庭庭长     马延香

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副庭长   唐永远

为体现推荐工作的公正性,接受社会各界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自2012年8月16 日至8 23日,举报信函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受理举报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64号,邮编:810008,电话:09716163034

凡对被公示对象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的,举报者须署实名及具体事实,以便核查。

 

省高级法院政治部

 

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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