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一个二级单位西宁铁路运输法院,为2013年新增单位。2014年预算编制时省法院院本级行政编制215人,实有人数193人,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73人、遗属6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行政编制39人,实有人数32人,退休人员2人。
二、 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收入情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预算总收入3783.65万元,较上年增长0.1%。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6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783.6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
1、基本支出2987.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383.7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727.99万元,较上年增长10.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911.93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636.38 万元,较上年增长10.80%。死亡抚恤74.62万元。住房公积金200.93万元,较上年增长10.6%,公用经费支出485.54 565.73万元,较上年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本级新遴选6名在职人员。
2、项目支出578万元,较上年减少24.1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共安全支出287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18万元,死亡抚恤74.62,住房保障支出200.9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资福利支出172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1.3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一)资金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指反映政府提供给公共安全的支出,法院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法院办案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法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退诉讼费、办案经费、二审死刑案件经费等。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