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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城西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马晓军
作者:城西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14 14:49:20 打印 字号: | |
  通过认真学习王令浚部长《至全省市(州)、县(市、区)委书记的一封信》后,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作为一名工作在审判第一线的党员,特别是在担任城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以来,更是感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司法活动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亲民之声、便民之举、惠民之实的根本落脚点。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打牢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 “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是法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服务职能发挥得好不好,广大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在党建工作中,时刻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广大人民群众。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走向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效果,确保人民群众满意。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新格局。党组领导是法院工作的基本机制,也是整个法院建设的核心力量所在。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班子。因此,抓好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一把手工程”,形成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起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正确开展。党组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坚定把握好党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前进路线,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运作,充分发挥法院的“标杆”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的工作分管指导,逐步形成并完善以法院党组为党建领导核心,各党支部为党建工作主体的责任制,建立全党建教育学习机制,党建管理机制,监督廉政机制,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机制,做到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提升素质、严格考核,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人民法院经过长期开展队伍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极少数法官仍然存在着宗旨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当务之急,所以我们要全面贯彻十八大报告中“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精神。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常思审判权为民所赋,也要为民所用。

  四、发挥职能、司法为民,彰显党建工作成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问题,满足群众的司法需要,让他们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彰显法院党建工作的实效。要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主动地服务群众,用真心贴近群众,用真情化解矛盾。构建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诉讼体系,进一步完善立案的工作流程,简化立案手续。实行假日法庭、巡回审判,最大可能的方便人民群众的诉讼,切实地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全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开展“法官六进”活动,直接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零距离”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面对社会政治经济建设的大局和司法环境的新变化,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更加艰巨,基层法院认真探索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规律,积极能动司法,准确把握法院前进方向,不断增强法院的政治动力和思想基础,努力开拓出一条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好路子。
来源: 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 包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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