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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8-18 10:07:06 打印 字号: |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主要:管辖除涉及铁路运输犯罪的各类公诉案件外,还包括有关刑事自诉案件,以及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等的各类民事案件,和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我院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详情见附表)。2014年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1个,审判业务机构原则上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机构对应。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政治部,研究室,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行政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法警总队,法官协会,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现设8个部门,包括:行政办公室、政治处、刑庭、民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队。

省高级人民法院年末人数 324人,其中在职人员232人,离休人员12人,退休人员80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2014年末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4人。

    附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1

西宁铁路运输法院

第二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2958.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一、基本支出

58

4088.96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支出

36

 

    人员经费

59

3559.76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7

 

    日常公用经费

60

529.2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18685.31

二、项目支出

61

15616.07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2

268.9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

15347.14

六、其他收入

7

189.9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三、上缴上级支出

6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790.25

四、经营支出

6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6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支出经济分类

6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69

19705.0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工资福利支出

70

2472.95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2701.6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

1230.21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赠与

7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债务利息支出

7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229.47

  基本建设支出

76

268.9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13031.30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7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其他支出

79

 

 

23

 

 

57

 

 

8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3148.88

本年支出合计

81

19705.0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0073.36

      交纳所得税

83

 

基本支出结转

27

911.00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9162.36

      转入事业基金

85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6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7

13517.21

 

31

 

      基本支出结转

88

789.62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9

12727.59

 

33

 

      经营结余

90

 

总计

34

33222.24

总计

91

33222.24

 

2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1

2

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8685.30

3069.24

15616.07

 204

   05

 

 法院

18685.30 

3069.24 

15616.07 

 204

  05

 01

 行政运行

3069.24 

3069.24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9.20 

 

169.20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23.00 

 

223.00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14990.18 

 

14990.18 

  204

   05

06

两庭建设

233.68

 

233.68

  204

   05

50

事业运行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0.25 

790.2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715.63

715.63

 

  208

   05

01

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

715.63

715.63

 

  208

08

 

抚恤

74.62

74.62

 

  208

   08

01

死亡抚恤

74.62

74.6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9.47

229.47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229.47

229.47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229.47

229.47

 

 

 

 

 

 

 

 

 

3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单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

2

3

**

**

**

 

 

 

 

 

 

 

 

 

 

 

 

 

 

 

 

 

 

 

 

  第三部分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31218.78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12228.31万元。收入方面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晋升工资及相应增加住房补贴;二是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财政部门给予信息化建设及配套投入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审判信息化、执行信息化、政务及司法公开等项目稳步开展,财政拨款收入增幅较上年增长23.62%。支出方面主要为基本支出不足,项目支出中本院专项及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量较大,采购流程复杂,需跨年支付,本年结转较多。其中:

(一)收入总计31218.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323.85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189.67万元,主要为最高院大要案件补助款、基本户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7794.80万元,为2014年政府采购未执行完毕项目支出的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31218.78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7865.1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04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00.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1237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11552.21,分别为政府采购资金结余结转3431.58万元,基建结余结转8156.6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825.62万元,分别为行政运行结余结转789.62万元,基建结余36万元。

政府采购结余结转主要为:一是信息化共建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12月底;二是采购时间较晚,未完成支付;三是基建工期较长,合同未实际履行完毕,部分尾款未支付。

基建结转结余基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按照规定并入大账,我院基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做竣工决算,故报表结余并非实际结余。由于我院代管下属二级核算单位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的安置款转入我院经费账户形成。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主要为最高院补助款等。

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635.11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2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案件量增大其中:

(一)收入总计635.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5.11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368.1万元,其中1367.56万元为办公楼基建项目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54万元为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结转结余。

(二)支出总计864.08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820.1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8.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1139.38万元,其中1367.56万元为办公楼基建项目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54万元为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结转结余。

二、 关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40.9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12228.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晋升工资及相应增加住房补贴;二是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财政部门给予信息化建设及配套投入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审判信息化、执行信息化、政务及司法公开等项目稳步开展。基本支出不足,项目支出中本院专项及政府采购项目自己量较大,采购流程复杂,需跨年支付,本年结转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青海省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7865.1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占94.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04万元,主要用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占4.1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00.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占1.07%

西宁铁路运输法院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西宁铁路运输法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6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72.86%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案件量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1万元,占2.42%;公共安全(类)支出585.66万元,占93.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8.74万元,占4.5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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