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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示
  发布时间:2015-10-23 09:48: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精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

  一、“全国模范法院”推荐对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

  张青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进行公示,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实名反映情况。

受理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邮  编:810003

  电话(传真):0971—6163034

              

                              2015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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