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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6-07-04 15:53: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青高法〔2016〕52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拟授予以下12名同志“青海省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索晓春 民事审判第一庭

  张慧宁 民事审判第二庭

  黄 斌 民事审判第二庭

  刘富梅 行政审判庭

  杨智建 审判监督第二庭

西宁市

  李静萍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牛晓林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陈桂武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海东市

  祁昌生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海西州

  全 武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州

  杨占龙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海北州

  陈 杰  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 系 人:马德明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邮  编:810003

  联系电话:(0971)6163034(传真)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7月4日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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