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青高法〔2016〕52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拟授予以下12名同志“青海省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索晓春 民事审判第一庭
张慧宁 民事审判第二庭
黄 斌 民事审判第二庭
刘富梅 行政审判庭
杨智建 审判监督第二庭
西宁市
李静萍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牛晓林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陈桂武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海东市
祁昌生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海西州
全 武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州
杨占龙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海北州
陈 杰 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
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 系 人:马德明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邮 编:810003
联系电话:(0971)6163034(传真)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