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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从严管理法院队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光晨
  发布时间:2016-12-05 11:36:29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遵循。我院党组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准则》、《条例》的贯彻学习作为重点,加深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绝对”、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多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编人员92名,其中党员59名,占到了队伍总数的64%,党员法官已成为法院队伍的中坚力量。如何管理好这支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学习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和历史使命。对此,我就贯彻落实从严管理法院队伍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领导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强烈意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推进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作为基层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保持绝对一致”,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尽职尽责,履行好职能。

  二、增强责任担当,明确从严管理队伍的重大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提出了“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其中之一即是“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从严管理法院队伍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确保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以有力有效的举措,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从党组中心组抓起,从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入手,把管党治党的各项措施向各方面延伸,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持续释放管理越来越严,监督越来越紧的强烈信号。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让“关键少数”讲纪律、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在管住、管好大多数上下功夫,精准发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厚爱体现到对党员法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抓早抓小,用足用活谈话提醒、约谈、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方法。三是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发挥好“党内监督”这个利器,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党员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三、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从严治院的切入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客观面对,理性分析,清醒认识,准确把握、定位从严管理队伍的方向、目标,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好、执行好。一是着眼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立足于县情、乡情、民情,扎扎实实地创建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举措,依法公正地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二是着眼于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依托党员比例占法院队伍大多数的这个优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使每个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先进性,弘扬正能量,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着眼于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训,让干警开阔眼界、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是着眼于和谐法院建设。这既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在法院建设中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和谐法院建设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外就是要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经济、便捷的官司;要完善有理有据的胜诉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明白、公正的官司;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多层次、多途径的权利保障;要多措并举化解涉诉矛盾,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的情法通融、亲和诚意,以此来体现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外部环境。对内就是要高扬主旋律,增强凝聚力,理顺内部关系和干警情绪,营造心齐、劲足、风正、气顺的和谐氛围。要按照“构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分享”的要求,不仅要从整体上来规范法院的和谐建设,更要发动干警广泛参与,人人为和谐法院建设献计献策,在和谐建设中建功立业,更好地打造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包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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