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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本级)
  发布时间:2017-02-15 13:34:13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属一个二级单位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独立公开本级部门预算数据。2017年预算编制时省法院院本级行政编制24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313人,在职行政人员206人,差额事业人员9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83人、遗属3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一)收入情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预算总收入6499.35万元,较上年增长1.3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9.35万元。较上年增长18.27%。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6499.3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

 1、基本支出4628.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965.1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240.10万元,较上年增长36.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725.06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315.57万元,较上年增长10.92%。死亡抚恤14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10万元,住房公积金264.80万元,较上年增长12.55%,公用经费支出663.26万元,较上年增长17.68%。

 2、项目支出1870.93万元,较上年减少33.20%,由于全省退诉讼费备用金项目在2017年专项下达,较2016年未增加至项目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共安全支出506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67万元,死亡抚恤14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8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资福利支出3240.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5.06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

(一)资金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公共安全,指反映政府提供给公共安全的支出,法院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法院办案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法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如审判执行保障支出、培训费、其他法院支出经费等。

 附:2017年预算支出公开明细表
责任编辑:青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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