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省高级法院将学习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抬起衙门就群众,变当事人到法庭告状为法官走进乡村社区调处纠纷,使群众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化解,切实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感谢省法院,感谢法官们,真没想到我们还能挽回损失”,眼含泪水的村民赵某握着主审法官文宝的手激动地说着。
阳春三月,南方已是草长莺飞,而青藏高原的冬意还未褪尽,仍是一片春寒料峭。
近日,青海高院审监庭干警驱车前往90公里外、海拔2700多米的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巡回宣判五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这是因同原因和事实引发的多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合议庭法官和工作人员深入案发地,在受损村民带领下实地勘察现场,有利于对损害事实有直观的感受。合议庭对五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后,因案件直接关系村民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又地处交通不便的脑山地区,巡回宣判可以方便群众,还能以案普法,减轻当事人诉累,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去乐都的路上,审监庭负责人说道。
2017年7月,某工程公司占用乐都区瞿昙镇斜上村幡巴沟泄洪通道堆放渣土及滥用部分河道修建管理用房,导致泄洪河道改道。2018年8月,乐都区出现极强降雨天气,其中瞿昙镇地区降雨量达132.2毫米,造成山洪爆发,洪水冲入部分农田,造成房屋、种植物被毁。晁某等五人种植的小麦、蒜苗、当归、云杉等作物被冲毁,损失严重。一、二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青海法院提审了该五件案件。
一路波折,显初心
车辆驶下高速,拐入乡间道路,道路狭窄崎岖,由于常年施工,路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毁,一路颠簸,一路前行,在距离瞿昙镇还有20公里的地方发生故障,司机查看后发现轮胎扎了个大大的钉子,男同志赶忙下车帮着司机换备用轮胎,法官则将穿戴整齐的的法袍脱下,轻轻放在车 座上,笑着说“法袍可不能脏”,眼里泛出一丝崇敬。法袍象征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是法官对职业的热爱,更是对法律的敬畏。
虽然路上有些小插曲,但还是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瞿昙镇,在镇政府小广场上,干警们开始布置临时法庭,挂上庄严的国徽,摆上桌子、椅子,拉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横幅,摆放身份桌牌和法槌,临时法庭就搭建好了。
不一会儿,村干部和村民们就陆陆续续赶来,一百余人把小广场围成一个圈子。
在寒风中,临时审判庭显得简陋,但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审判长按照法定程序,将审理情况、认定事实以及判决结果逐一进行宣读。审判结束后,法官们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逐一解答群众对财产损害赔偿法律纠纷的一些疑问。
“感谢法官,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件烦心事,这些农作物对我们农民来说就是身家性命,一场洪水全年的心血就白费了,还好有法院主持公道,让我们能够挽回一些损失。通过这件案子,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当事人晁某说道。
延伸服务,担使命
在晁某等五人诉工程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审理过程中,青海高院审监庭结合案件中发现泄洪河道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河道主管等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调控手段以及调解、和解等执法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
审监庭法官袁有玮说,“在审判活动中,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在审判活动外,我们力所能及的帮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不仅仅是帮了当事人,实际也是帮我们时刻检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中也强调,“要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以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方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透过审判工作发现和分析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帮助完善有关制度,堵塞管理的漏洞,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实现审判工作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文宝说。
答疑解惑,有温度
青海地域辽阔,在地广人稀的农牧区,巡回审判是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主要办案方式。每次巡回审判都会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融入其中,通过个案审理,以案释法,解答疑惑,接受法律咨询,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学法用法的热情。
在瞿昙镇政府小广场上,村民们争先恐后向法官咨询法律知识。“法官来到我们身边审理案件,为我们解答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生产生活相关法律知识,对提高我们的法律知识很有帮助”村干部汪某说。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村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烈,通过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还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段旭洁说。
巡回审判能够减轻群众的诉累,促进司法公开,让群众感受到便民服务的效率和司法审判的温度,还能增强群众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多年以来,青海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坚持抬起衙门就群众,加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推动形成全省法院巡回办案、化解纠纷的新实践,做到把纠纷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供稿 | 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 叶晓瑾 视频 | 张虎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