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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志不渝守初心---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志秀
  发布时间:2021-06-09 11:23:32 打印 字号: | |

中共党员

现任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青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办理的两件调解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调解案例,撰写的3篇案例被最高法评选为优秀指导性案例。

手握法槌、维护正义、明断是非,这是她在法庭上的英姿。谦逊踏实、温和亲切、严谨务实,这是她在法庭外的风采。

二十多年来,陈志秀坚守在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在时光的淬炼中不断前行,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将矛盾纠纷早日化解,使当事人解开心结回归正常生活,这不仅是陈志秀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将党员示范作用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融入到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当中。

初心使命 责任担当


“共产党的好干部来了,解决了我人生的最后一件心事。”88岁高龄的曲老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几年前,满头白发、步履蹒跚的曲老找到陈志秀,让其为他做主。原来,十多年前曲老和好友合伙经营砖厂,后来双方因纠纷退了伙,但好友一直没有清算合伙期间的账目,这让曲老始终不能释怀。他说自己诚信一生,唯独这件事弄得不明不白,一定要讨个说法。陈志秀认为对于“较劲”的曲老,简单的审理判案难以息诉,她便深入细致地了解事情的原委,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调解结案。

陈志秀常说,“有些人一辈子可能只会进一次法院大门,一案不公,就会改变一个人对公平、公正的评价标准,会丧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法治的追求,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高低,在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中,我们都要精心、细心、耐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一线的法官,更应将初心使命放在心上,更应有责任有担当,这也是一名人民法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素质。”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全国首例农民著作权案,全省首例网络著作权案、首例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二十多年来,陈志秀审理了上千件案件。

“审判工作就要精益求精。”陈志秀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不计个人得失,凭着一股拼劲儿,成为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多、结案快、调解率最高的法官。谁都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对抗性强、申诉上访多,但经陈志秀审理的3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均案结事了,无一上访申诉。

多年来,什么家务琐事,什么身体抱恙,在工作面前都得统统“让路”,陈志秀凭着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了一首普通法官、普通党员平凡而伟大的人生之歌。

陈志秀说,二十多年来,长期从事民事案件,审理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的案子,涉及的都是老百姓的家里事、心头事,每一个案件都折射出一个社会现象,每一个案件都可能成为评价社会公德的标准,法官要靠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引导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通过每一份判决书的积累来推动社会规则的建立。她始终铭记“要做一名维护公平和正义的良心法官”的初心。

践行承诺 司法为民

“我是农民的孩子,我不能忘本。”陈志秀心系群众,对老百姓的事格外上心。民事案件类型多、数量大,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高低,她总是真诚相待,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法律知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诚心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

2017年夏天,当事人赵某购买了某房产公司的一幼儿园整体物业,用于开办幼儿园。其间,赵某根据协议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便不再支付,某房产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将赵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某房产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3月,这起上诉案到了陈志秀手中,她了解得知,赵某想先支付部分购房款后,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从银行做按揭贷款。然而,某房产公司一度认为赵某不想支付剩余款项,并以其违约行为导致双方销售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陈志秀释法说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某房产公司与赵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赵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后,某房产公司完成涉案房屋的不动产初始登记,双方当事人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使用。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陈志秀用朴实的言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我希望因法官职业而心存美好,让法律变得更有温度、更加温暖。”陈志秀说道。



 
来源:青海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生蕊 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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