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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铸正义——记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法院李静
  发布时间:2021-06-09 11:29:28 打印 字号: | |

人物档案

李静

中共党员

198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多次被省、市、县三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17年、2021年,先后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业务工作的“救火员”

从1994年至今,李静在民和县法院刑事、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二十多年来,李静积极探索提高审判质效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充分运用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加快办案速度,办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努力书写着公平正义。

1999年,李静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她成了一个不服输的人。21世纪初的民和县法院马营法庭的工作在全县法院考核中连年倒数。按照民和县法院党组的安排,李静毅然决然到条件相对艰苦的马营法庭工作。在到任的一年时间里,李静坚持学习、工作两手抓,鼓励干警转变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在李静的带领下,马营法庭终于从后进法庭一跃成为先进法庭,受到了民和县法院党组的表彰奖励。

李静在马营法庭工作的四年里,马营法庭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还被评为青年文明岗。在后来的日子里,无论在民一庭、审判监督庭还是刑事审判庭,李静是一名恪尽职守的“消防队员”,奔赴在工作的前沿,有人形象地称李静为民和县法院的“救火队员”。

辖区群众的“暖心人”

作为一名党员,李静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她把满腔热血都奉献给人民群众,想方设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一名群众心目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

在办案过程中,李静始终以真心、真意、真诚善待每一名当事人,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李静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她所办结的案件无一重大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诉。与群众亲密相处,力所能及地从微薄的工资中帮扶许多案件困难当事人、老人和学生,以法官的恻隐之心贴近人民群众。

2010年,李静办理了一起赡养案,如果只是简单的一纸判决,势必会导致父子两人决裂。于是,李静想办法调解,父亲主张每月赡养费360元,而儿子执意给付350元。最终,父子俩因10元钱没能达成调解协议。于是,李静主动承担原告每月的10元赡养费,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事后,李静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就每年一次性给付200元至2014年老人离世。老人感动地对李静说:“我没有生养你,你却像我的女儿。”

在群众眼里,法官是严厉的,甚至是无情的,但李静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有什么纠纷点名让李静调解。在二十多年的办案生涯中,李静主动为困难当事人送去温暖和关爱,积极帮扶困难当事人,给他们送去米面油、电褥子、衣物等生活用品,还为当事人买过车票、付过饭钱、付过住宿费、替困难大学生交学费。2010年,李静得知同事李某的妻子患有尿毒症后,主动担负帮扶任务,坚持每年送去1000元帮扶金,10多年从未间断过。

司法公正的守护者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李静出生在普通家庭,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李静患上了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家中还有91岁的母亲和患有抑郁症的弟弟需要照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静一直在帮助别人。去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了中国大地。疫情爆发以来,热心肠的李静十分关心身处一线的防疫人员,想方设法尽自己所能为抗击疫情出钱出力。听说可以交纳特殊党费助力疫情防控,她主动向法院党组织交纳1000元特殊党费,并向民和县委组织部交纳了20000元的特殊党费。

法院审判工作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李静接触的当事人数以千计,无论当事人送礼,还是亲朋好友说情,李静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二十多年来无一投诉。在有齿轮和麦穗、天平交相辉映的法徽下,李静用热情和真诚书写着自己的人生,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工作之余,李静对自己所办理的各类案件开展总结分析,认真开展审判调研,这成了李静的另一种工作习惯。多年来,李静撰写100余篇通讯、案例分析及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国家级、省级和地级刊物发表,既充实了业余生活,也指导了审判实践。

对于多年的法院工作生涯,李静只是风轻云淡地用“我很平凡,其实没做什么”来总结。她以对审判事业的热心、对人民群众的真心、对困难群众的诚心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展现了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


 
来源:青海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生蕊 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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