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李法官吗?我们是某公司的员工,感谢你们救企业于水火。我们没到法院彻底解决了最头疼的事。”
8月24日,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大通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勤勉尽职”的锦旗送到民事审判庭,感谢法官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出的努力。
据悉,2010年5月,双方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某公司承建被告某公司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93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19.5万元工程款未付。后经原告某公司多次催讨,被告某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大通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及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充分了解诉求,理清争议焦点,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便积极与双方协调沟通,从事实、法律、情理方面晓以利害、明法析理,耐心地做沟通工作。通过“电话调解+线上确认”的方式,顺利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支付工程款19.5万元,至此,双方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一份荣誉,也是大通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体现,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为民的肯定。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