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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依靠基层组织 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大通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30 15:41:47 打印 字号: | |

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塔尔湾法庭依靠基层组织,从办案人性化、调解亲情化的角度出发,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2022年7月,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受理姜某与铁某财离婚纠纷一案。姜某与铁某财于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2017年2月21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双方育有一女,但两人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现双方已分居近一年。

案件受理后,被告抵触情绪较大,不配合法院工作。为打消被告的顾虑,塔尔湾法庭承办法官在当地村支书的带领下主动来到被告铁某财家中向其送达应诉材料。在铁某财家中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与其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原、被告双方真实情况和被告内心的想法,同时,法官结合案情对原、被告认真解释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交流之后,发现夫妻双方仍有感情,故办案法官与村支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子女、家庭等多方面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用心经营婚姻家庭的重要性,不仅要宽容、沟通和信任、还要互相理解和包容、尊重,最终二人重归于好。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在近期的工作中,塔尔湾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不断提高预防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该案件的成功调解,缓和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最大程度降低了对孩子和双方家庭的伤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塔尔湾法庭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准则,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检验标准,让每一个案子变得有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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