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月至10月是柴达木枸杞的采摘期,也是枸杞买卖、采摘劳务相关案件的执行高峰期。立秋后的太阳依然火辣,乌兰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永福一行三人正驾车赶往乌兰县老托海村,调查一起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拒不履行僵持近3年的执行案件。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龙某是一名宁夏籍枸杞地承包商,因拖欠枸杞采摘劳务费且始终以没有财产为由拒不履行。3年来,执行干警多次奔波于青海、宁夏等地开展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始终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执行干警的每次传唤和讯问,龙某表现的态度诚恳、极为配合,一转身就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
“龙某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执行工作流程比较了解,对于调查工作也是早有准备,个人名下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所以这件案子才这么棘手。”执行干警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龙某在这里承包了一块枸杞地,前不久在干活时腿部受伤了,由于现在正是采摘头茬枸杞的时候,再加上他行动不便应该就在托海村,我们只要找到他的枸杞地,他就跑不了。”
老托海村距离乌兰县城83公里,一条土路贯穿整个村子,交通不便且没有手机信号,但因常年干旱少雨,非常适合种植枸杞。在2008年时全村整体搬迁走了,遗留下来的土坯房就成了枸杞采摘工的临时居住地。执行干警到达老托海村后,由于手机没有信号只能顺着房屋逐个询问,最终在一座土坯房找到了龙某的儿子。龙某儿子称其父亲受伤后便返回了宁夏老家养伤,目前由他照料枸杞地,只能等他父亲养好伤之后再回来。
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龙某就在老托海村。为确保掌握真实有效的情况,三人准备帐篷、泡面等简易物资后,在距离龙某住所不远处的枸杞地旁扎营住下。最终,历时三天准确掌握了龙某承包的枸杞地、晾晒棚及存储仓库位置等信息,虽然龙某行踪始终没有掌握,但对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了有效控制,耗时三年之久的案件也终于有了新的推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