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按照最高法院、省纪委、省委政法委有关要求和省法院党组安排部署,在2022年中秋、国庆来临之际,省高级法院印发《通知》,对“两节”期间纪律作风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转作风、树新风、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把加强重要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持续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守初心,担使命,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禁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执行和其他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节日中的腐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要求,要统筹重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通过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纪律、守底线、树形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督促广大党员干警清廉过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纪律底线,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释放从严信号。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盯月饼、蟹卡等背后的“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法院,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内部监督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时,各级法院要安排落实好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密教育,认真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审判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