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以过硬作风和铁的纪律做实做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近日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的通知》,对全省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扛起政治责任,做到令行禁止。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时刻绷紧防控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体干警要秉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赴外省办案、培训等活动;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传染风险。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无条件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按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不得妨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构筑起群防群治的牢固防线,形成疫情防控的整体合力。
《通知》强调,要严守纪律红线,责任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艰巨性,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出入法院人员的安全管控,在严格落实体温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同时,实行“双码双验”制度,做好信息登记。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的一律不得放行。统筹做好审判和防疫工作,做到“两不误,双促进”。要立足本职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有效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审判活动过程中的防控,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做好涉中高风险地区诉讼案件办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智慧法院开展线上诉讼活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到院参加诉讼活动的,一般应予准许延期,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措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问责,严查违纪行为。全省各级法院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省纪委“九严禁”纪律要求,重点对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值班安保、防护安全、人员管理、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纠正疫情防控中的责任虚化空转现象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因工作不实、防控不力、失职渎职等违反“九严禁”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执纪问责,以精准问责倒逼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边到角,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省高级法院将组成明察暗访组适时赴各级法院开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