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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婚约财产起纠纷 法官倾力促和解
作者:城东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16 10:07: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成功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原告韩某与被告舍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1年6月按民族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原告家中给被告现金11万元及黄金114克作为彩礼。双方共同生活11个月后因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二人分开,原告韩某与其父于今年6月向城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舍某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对返还的彩礼数额和财物的占有现状有较大争议。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黄金首饰,原告返还被告陪嫁物品。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在法官监督下,将黄金首饰当面称重无误后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城东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始终立足把消除家庭矛盾、实现社会和谐作为家事审判的解决目标和价值取向,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有机结合,通过法理情多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化解双方矛盾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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