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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城中法院高效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城中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16 10:44:14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朱法官,我这个案子有二十多年了,朱法官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给我执行下来了,非常感谢!”9月8日上午,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陈某来到城中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至执行局干警朱宝元手中,以此表达感谢!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袁某离婚纠纷一案,城中法院于1999年8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陈某人民币30778. 94元,案件受理费600元及其他费用20元,原、被告各负担310元。判决生效后,因袁某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于2000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共计执行到位案款5500元,剩余款项尚未执行到位,2000年11月23日,城中法院裁定中止该案的执行。

2009 年清理积案中,因被执行人袁某下落不明,未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案已中止满两年,2009年3月9日,城中法院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7月27日,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于当日立案。城中法院依法向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剩余款项25589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6975元、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284元,合计人民币62848元。袁某仍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对袁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证券等进行了查询,冻结了袁某的相关财产及存款,并于8月22日扣划了被执行人袁某银行存款62848元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

至此,二十余年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当事人陈某对城中法院公正判决及有效执行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陈某在收到执行款那刻,满怀激动地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表达内心真诚的感谢,并于9月8日上午来到城中法院,通过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她的感激之情!

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激,也承载着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和期待。下一步城中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将每个执行案件做细、做好、做扎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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