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青刑终12号
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受理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唐现社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诉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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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1.民事上诉状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