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走一步”显担当 司法微光暖人心
十个月前,我入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时候适逢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月的时间里,我经历了一场触及灵魂的洗礼,自觉接受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参与“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但是由于工作经验不足,我对于为什么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这种活动不是很能理解。就像院里的前辈说得那样“再没有比你们这批新人有更好的机会去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的了”,但那时我仍不明白这句话的深层次含义,认为只要司法为民,在裁判中公正公平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多做这些事呢?
随后我被分到行政庭,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行政案件涉及征收、拆迁、行政处罚等多个与当事人权益息息相关的领域。我会慎重地对待案件的当事人,但我的兢兢业业好像只是一个新人初进职场的拘谨,对当事人的真情也被层层包裹在这份紧张之下。我对于法院工作的不解也更多了,庭里老师们总是一边在说案件多、办案压力大,一边又总在做些看似“多余”的事情。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向庭里的老师表达了疑惑。行政庭基本做到了“一案一建议”,也就是说每件经行政庭审理的案件无论行政机关胜诉还是败诉,都会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败诉发司法建议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整改,从源头上化解争议,那么胜诉发司法建议是为了什么呢?庭里的前辈向我解释道:“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存在超期限等不符合诉讼程序的情形,依法是要予以裁驳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行为就是合法的,更不意味着当事人的矛盾和困难就解决了。因此,在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无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时,我们向行政机关适当地提出司法建议,可以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让他们满怀希望地走好接下来的人生之路,我们愿意多走一步。”
一个月后的一天,庭里的书记员发来一组照片,让我写一份简报。那组照片拍的是庭长带着庭里的同志去格尔木做现场调查,我无法形容初见时的震撼。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庭里的前辈们在仔细和当事人核实案件的情况,高原的阳光不惧冬日的严寒,为枯草染上了富有生命力的金黄色,也给现场的每一个人带去了光芒和温暖。那光芒穿透寒冷,那温暖直达人心。野旷天低树。照片中法官老师的身影也变得格外高大。那一刻,我好像更能理解“多走一步”工作的意义,司法就应该是这样的。在后来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也有了一种不可言说的沉重感。我能够清楚地感受到每一次现场调查、每一次证据采信,每一个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判断都举足轻重。我期盼每一笔判赔都能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有所改善,我希望他们能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月份院里举办读书日活动,为大家推荐的书目是刘哲检察官撰写的《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我在阅读这本书时突然明白了那种沉重感原来就是书中所说的“是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司法权力观,不是把案子当作一个活儿,而是把别人的生命、自由、前途、命运捧在手里掂量,体现的是对法律的敬畏,是把人当作是人的态度。”为了对这本书有更深入的阅读感悟,我特意去了解了作者刘哲检察官的写作背景。那时,他正在办理一批快递小哥办假证的案件。快递小哥送快递时必须要骑摩托车,但是考驾驶证不仅需要几千块,还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为了能尽快上岗,他们就办了假证,也因此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逮捕。刘哲所在的检察机关研判之后,本着人性化司法,立即启动紧急调研,出台规范性意见,区分情况,集中对案件作了不起诉处理,为快递小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及时保障。这种人性化司法也就是他在本书中反复传达出来的观点,即“带着情感去办案”。这种司法理念也让我一直以来的疑惑得到了解答。
为特殊案件创建新的制度规定、给有需要的当事人指明维权途径、去当事人家中协调化解、为确需帮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将行政审判的庭审开到草原......这多走的一步,让我认识到司法可以触及灵魂,也可以挽救灵魂,可以抚慰伤痛,也可以影响别人的人生。这多走的一步,体现的是司法的初心和意义,是法院人的温情与热爱。
在审理关闭煤矿、水泥厂等产能落后企业的案件时,注重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其“有偿退出市场”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审理征收拆迁类案件时,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助推城市化进程;在审理招商引资行政协议案件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违约责任,助力营商环境改善;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审查报告,以上年度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基础,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助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这多走的一步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一步,也是助推法治国家建设的一步。
在那份简报的最后,我由衷地写下了:“我相信法治国家新画卷上法院人必将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之路上全体法院人必将不会缺席。”(省法院 徐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