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10月9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足岗位职责,创新办案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成功将李某某与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用实际行动践行防疫执行两不误,司法为民不停歇。
李某某与曹某某由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被执行人曹某某迟迟未按判决履行向李某某支付婚生女抚养费及归还夫妻共同财产等义务,故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格尔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工作原因,曹某某平常早出晚归,无法确定其具体处所,执行工作难以推进。就在案件一筹莫展时,执行法官了解到,自8月中旬以来,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曹某某一直居家未能外出工作。
复工后,格尔木法院执行干警抓住时机,在严格遵循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下,前往被执行人曹某某住所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与其取得电话联系并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经过沟通协商,被执行人曹某某当即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期间,执行干警严格按照防疫要求采用无接触办案方式,要求曹某某先将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消毒后放置在楼梯间,再由执行干警二次消杀交付给李某某,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努力,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工作既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又严格遵守了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努力将疫情对执行工作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切实做到了防疫、执行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