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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青海法院这十年 · 海北法院”工作巡展
作者:海北中院  发布时间:2022-10-11 16:18:43 打印 字号: | |

海北两级法院十年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北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两弹一星”精神,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护航发展。十年来,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031件,审结47823件,结案率为97.54%。其中,中院受理案件6040件,审结5998件,结案率为99.3%。

海北中院先后获得“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门源法院获得“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荣誉称号;祁连县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刚察法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海晏法院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奖、优秀作品奖”,海北中院党组班子连续10年被考评为全州优秀领导班子。

党建引领,筑牢忠诚,政治建设定位新坐标

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统一思想、筑牢忠诚、指导实践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不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凝聚了共识、洗礼了思想、筑牢了忠诚,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品质,定位了政治建设新坐标。

·依法履职,狠抓主业,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年来,坚持依法惩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州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共受理刑事案件5406件,审结5353件,结案率99.57%。其中,中院受理案件3447件,审结3444件,结案率99.91%;充分发挥定分止争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审判民商事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1069件,审结30642件,结案率98.63%;坚持依法裁判和调解并重,办理行政案件,力促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共办理行政案件325件,审结317件,结案率97.54%;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工作震慑力不断增强,执行效力得到明显提升,共受理执行案件11482件,执结案件10699件,执结率93.18%,执行到位金额20.22亿元,执行案件年增长率31.24%。

·立足州情,胸怀大局,人民法院体现新担当

十年来,紧紧围绕服务全州中心工作大局,努力作为,积极担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两山”理论,在祁连县法院设立祁连山生态法庭,在祁连山国家公园18个管护站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推进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类案件445件,审结445件,结案率100%,其中,海北中院审结的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与海晏县某养殖示范牧场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人民法院15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是西北省区唯一入选的此类案例;门源法院审理的谢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罪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十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地方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两手抓、两不误,疫情期间网上成功立案5276件,电子送达9630次,网上调解3787件,网上开庭642次。

·强化职能,服务群众,司法为民展现新作为

十年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诉讼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暖。把立案窗口作为服务通道,让群众在有案必立的诉讼制度中感受到便捷,充分应用“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及诉讼服务电子平台,完成网上立案6606件,成功跨域立案178件,网上开庭1560场次,电子送达29800次,网上缴费6126件。把解纷机制挺在服务前段,让群众在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中体会到效率,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工作机制,发挥速裁团队和委派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共受理速裁案件3676件,审结3627件,结案率98.7%,其中,调解案件2220件,调解率61.21%;诉前委派调解案件3809件,调解成功2545件,调解率66.82%;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451件,调解成功784件,调解率54.03%。把巡回审判当成有效载体,让群众在上门服务的审判过程中看得见正义,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灵活便捷、直接高效、就近服务的功能作用,结合州情县情实际,“抬起衙门就群众”,巡回审判解民忧,以巡回审判方式办结案件3086件。把司法救助融入执法过程,让群众在一律平等的法律威严中体验到温暖,积极稳妥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关心关注诉讼活动中的弱势群体,让经济状况拮据、交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送去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共为471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653.93万元,为42件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91.85万元,为未成年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50余人次。把信息公开贯穿审判始终,让群众在阳光司法的整个过程中触摸到公平,依托“四大平台”,运用智能手段,做到审判执行业务全流程信息公开、全方位信息可查、多维度公开透明,积极维护当事人涉案件信息知晓权益,推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共公开审判流程信息49192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0799篇,访问量达131余万次;网络直播庭审案件5699件,播放量达2000余万次;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4万余条。

·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司法改革实现新进展

十年来,把握历史机遇,落实改革政策,推动改革实践。基础改革全面落实,基础框架更趋完善,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新型多功能审判业务用房全部投入使用,改革效能彰显。“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考核“指挥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能力导向和业绩导向更加突出。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解决了“谁入额”的问题,落实执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相关规定,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聚焦“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目标要求,审级职能进一步明晰,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改革成效进一步突显。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在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立健全审判机构及其专业化水平,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确立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500余次,研究指导案件800余件,由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近90%。强化司法制约监督,完善权责清单,落实分案制度,严把源头管控,预防司法腐败。实行类案强制检索,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同案同判”。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结案件38406件,占案件总数的78.33%。落实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制度,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共评查案件5300余件,评查裁判文书4500余份,评查庭审1500余场次。

·坚守底线,夯实根基,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抗牢主体责任,执行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细处、落在实处。重视警示教育,“以案为戒、以镜为鉴”,把经常提醒、反复敲打、随时警示作为日常工作,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防线,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做实提前防范,强化治建并举,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3类300余项,制定6类100余条防控措施。加强督察巡查,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日常督导,注重发现问题、深挖问题和解决问题,督察巡查督促整改、树廉促廉效果日益明显。落实专项整治,全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活动,直面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开展教育整顿,从学习教育入手,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敢于刮骨疗毒,突出问题自查填报率100%;在查纠整改上发力,倒查十年案件4178件,“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在总结提升上用心,制定完善50余项规章制度。

回望走过的路,是为了更好面向明天。在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海北两级法院回顾十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工作成绩,惟愿以此激励干劲,锚定大局,开拓未来,坚持在新起点上干出新成绩、实现新目标。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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