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引来高质量的发展。近期,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宁带头调解两起涉案标的80万余元的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一:原告马某某与被告大柴旦某某公司于2021年6月签订工程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酒店的后侧场地平整、地坪、挡墙的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经过结算,被告出具欠条,并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原告17万余元的工程款,在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二:原告祁某某与被告邓某、被告中国某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该案也因原告施工完成后,双方结算,被告出具欠条后一直未付剩余工程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和逾期付款利息。
在受理两起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沈宁院长多次联系原被告,详细了解案情,在得知两个案件中的被告均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而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后,沈院长综合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困难,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机制,在得知案件中有当事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沈院长通过电话、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组织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悉心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尽快化解矛盾,全力保障疫情时期生产经营,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至此,两起涉企业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辖区内的多家企业都受到影响,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当好辖区内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人”,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互联网开庭等信息化手段,力争将智慧法院成果运用到极致,保障当事人疫情期间的各项诉讼权利,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营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