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互助县法院哈拉直沟法庭和哈拉直沟乡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以撤诉方式得到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续签租赁合同。
不久前,互助县法院哈拉直沟法庭受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蒋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租赁期限已满,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予以返还。被告应诉后表示其在土地上修建大棚和冷库已投入几十万元,如果拆除会对其造成很大损失,希望能续租。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且离法庭较近,法庭遂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双方前期因租金问题产生了隔阂,调解时原告坚决要求返还土地,不愿意再和被告续签合同,本次调解以失败告终。后法庭与司法所沟通得知,早在诉前村委、乡政府就多次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过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均未果。为使矛盾得到妥善化解,法庭和司法所决定入村了解情况,进行现场调解。一大早法庭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便来到现场查看土地现状,仔细听取双方陈述,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害,释法明理,并提出了对双方均有利的合理建议,最终原告同意将土地续租给被告,被告也适当提高了租金,并当场付清了本租赁年度的租金,至此,该案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哈拉直沟法庭和哈拉直沟乡司法所不断加强沟通和对接,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在诉前和诉中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为圆满化解每一起纠纷不懈努力,有效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