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通过“背对背”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两起车位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这两起案件中的两位原告均为同一小区业主,因租赁小区停车位而引发了纠纷。2021年1月原告向被告支付了 2200 元的地下停车位租赁费,租赁时间应到2022年9月底。2022年3月15 日物业公司通知需对地下停车位维修(时间为一个星期),让原告自己先解决停车事宜,一个星期后可继续使用停车位。然而一星期后物业公司出尔反尔,单方终止租赁地下车位,强行要求原告购买地下车位或每月 260 元租赁地下停车位。原告认为被告的该行为违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城中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宁认真了解案情,厘清法律关系,本着切实解决各方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准备以“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她和法官助理邹燕按照每个人的需求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调解方案。调解伊始,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并未泄气,反而迎难而上,一次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劝说,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花了四天时间从中斡旋,最终当事人都做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物业公司之间的停车位租赁合同关系于 2022年3月16日解除;被告物业公司应向原告退还剩余停车费用折抵原告需在被告处重新办理停车卡月卡费用,折抵停车使用期限为180 天,自原告申请办理停车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两起车位租赁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坚持不懈下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此次案件妥善化解是城中法院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也是城中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城中法院将不断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公正司法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