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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立案解民忧 服务到“家”暖民心
作者:兴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05 10:05:1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立足群众需求持续拓展司法服务途径、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干警驱车前往兴海县唐乃亥乡民族村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日前,当事人利某某电话咨询五龙法庭起诉、立案有关事宜,法庭干警悉心解答后得知,利某某系唐乃亥民族村贫困户,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其因放牧无法到庭进行登记立案,并且也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立案。本着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五龙法庭干警遂决定驱车前往唐乃亥乡民族村原告放牧处,上门为当事人进行立案登记,获得了利某某的高度赞扬和连声感谢。

“司法为民”一直以来始终是人民法院秉承践行的根本宗旨。今后,兴海法院五龙法庭将立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延伸法庭作为基层“一线窗口”的服务触角和外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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