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日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精准把握法理情理相融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倾听和诉求作为案件执行的主线,以实际行动将人性化执法落实到司法全过程。
案情简介:尕某某强制执行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000元,达日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也随即拿着藏式用品来院处理,但申请人拒绝以物抵债,被执行人表示目前自己较为困难,希望法院出面协调解决以物抵债。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向申请人讲明目前受疫情影响较大,被执行人经济压力大,取得了申请人的理解。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近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各退一步均接受以物抵债方式进行和解,促使双方在分期履行上达成共识,这样既保证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使被执行人得到缓解,至此,该案执行到位8500元,案件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达日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日常执行中既彰显执行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因案施策灵活变通采取执行措施,既让申请人感受到权益变现带来的愉悦,又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助推和谐达日、诚信达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