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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审理进企业 普法宣传解民忧
作者:格尔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6 17:18: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1月2日,河东人民法庭受理原告史某诉被告青海某鑫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及时与原告沟通了解案情,该案起因是被告在原告处多次采购货物,拖欠原告346953元货款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后起诉至法院。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因疫情原因,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和原、被告沟通,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无果后,承办法官决定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开展巡回审判,面对面给原、被告进行调解工作。通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向双方释明该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双方权衡考虑各自的利益损失,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288000元货款,原告撤诉。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得双方的矛盾实质性化解,也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河东人民法庭身处基层一线,承担着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既能直接服务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能吸引到其他人民群众听取巡回审理,达到普法宣传的良好效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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