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审理难度大、鉴定周期长、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河卡法庭经庭审理清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通过“云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使工程问题得到一次性解决。
2013年9月5日,原告薛某与被告张某协商修建薛某位于兴海县河卡镇的二层商铺,并于当时签订建房合同,随后张某进入施工状态,按薛某要求于2013年11月将案涉房屋修建完工,且经薛某口头验收后交付使用,但薛某却未按合同约定给付张某房屋修建款140000元,经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本院,本院受理此案后于2021年3月31日做出(2021)青2524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薛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张某工程款140000元,后薛某针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了反诉申请,但因未缴纳反诉费而导致反诉撤诉。今年,薛某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损失。此举更加激化了双方间多年的矛盾,为便于一次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多方打探、调查、取证、调解,最终在判决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揽子化解了一起建工纠纷所带来的矛盾。
兴海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抓住案件关键,通过庭审查清事实、明确争议焦点,庭后调查核实工程量,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冲突,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提高了审判质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