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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涉木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目前进展九件已结七件
作者:海西中院  发布时间:2022-12-22 16:54:59 打印 字号: | |

12月19日、20日,海西中院克服疫情影响,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庭方式依法审理了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诉某矿业公司、某煤矿业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二案及申请人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与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协议司法确认一案。

  上述案件均涉及木里非法采矿问题,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此,海西中院高度重视,依法组成由三名资深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七人合议庭,详细审查了涉诉企业采矿时间、开采程度、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过错程度、事后有无采取恢复措施等问题。后期,合议庭成员将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综合考虑案件事实、鉴定结论、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经营状况等充分评议后,择期宣判。对当事人达成的磋商协议内容,合议庭依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了严格细致审查,并依法予以当庭确认有效。
  下一步,海西中院将继续加快审理进度,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司法理念,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筑牢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法治屏障,守护好生态环境“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推进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多样性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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