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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巡回法庭进粮企 抢时保储暖人心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苦口婆心”高效审结涉粮纠纷
作者:格尔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30 09:31:27 打印 字号: | |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关乎国运民生。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通过释法明理、多措并举,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国有粮食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守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10月20日,原、被告签订一份《市级储备成品粮油采购合同书》,约定被告从原告处采购粮油。后原告陆续向被告出库入库粮油,时间持续一年有余,轮换粮油亦有1000余吨,期间被告无偿向原告提供两间仓库供其使用,但在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诉前,双方因语言冲突,致使矛盾不断升级;诉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联系,但双方赌气拒绝调解。庭审中,双方就该案提出尚存在仓储合同、轮换协议及多个买卖合同关系的观点,可见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双方的纠纷,势必会引起诉累。承办法官又考虑到作为标的物的粮油保质期限短,若不及时止损,双方的经济损失会越来越大,得不偿失。因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召开庭后会议,并驱车赴被告粮油储备仓库实地走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客观分析纠纷不及时解决对存放粮油的影响及损失。最终,双方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被告承诺延期支付原告的剩余货款,原告亦同意将剩余粮油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及时处理,避免货物持续贬值,该案就在双方互让互谅中得到了彻底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赛道上,我们既要在“快”字上做文章,也要在“巧”字上下功夫。无论案件大小,复杂与否,我们做的每一步,都不是纯粹的“走流程”,我们多做的每一步,都有它的意义。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以法治方式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并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约成本、减少损失,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力度”和“温度”,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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