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长达两年的经济纠纷在海西中院、德令哈法院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2020年6月9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拿着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来到德令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德令哈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胡某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调查,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查,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至此遭遇“执行不能”,并不意味着法院就此置之不理,由于申请执行人李某年事已高,又是抗美援朝老战士,为祖国和人民做出过突出贡献,且多年疾病缠身,生活困难,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没有放弃。
综合考虑本案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情况,执行中确无其他途径解决,宜通过保险救助予以考虑。后经过海西中院、德令哈法院与保险公司开展了充分的接洽,最终把该案的保险救助事项确定下来。在开展救助过程中,保险公司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勇于社会担当,创新保险救助方式,不仅拓展了救助范围、还提升救助成效。
近年来,海西两级法院秉着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对化解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同时发挥了保险行业的社会管理功能,让申请人执行人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出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