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格尔木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调解处理了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5月,被告王某从原告公司处购买一台价值39万元的装载机,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王某支付15万元的首付款,对剩余的24万元约定分期付款,被告李某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被告王某未按约付款,原告于今年10月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剩余的19.5万元款项,被告李某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到,二被告均在新疆,原告不能提供二被告的地址,且无法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办案人员不断打电话、加微信,终于联系到二被告。将案件事实核实清楚后,经法官释法明理,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剩余的装载机款,被告李某同意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因路途遥远,二被告无法来法院处理案件,且二被告年龄较大,多次指导其注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均无果,制作调解笔录及签收调解书又成该案件的障碍。办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微信视频、掌上法庭多方视频的方式进行询问、举证质证等程序,并录制视频、制作调解笔录,指导二被告签字、签收调解书。结案前被告王某向原告支付了第一笔款项4万元。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今后,格尔木市法院将积极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时时刻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