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认可和肯定。决定授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挂牌命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授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永健“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何亚峰、海南州贵德县人民法院金银珠、黄南州尖扎县人民法院项杰端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受到表彰的青海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对党忠诚的楷模、司法为民的典型、敬业奉献的标杆,全省法院将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优秀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永健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何亚峰
海南州贵德县人民法院金银珠
黄南州尖扎县人民法院项杰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