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他们是中国的脊梁。”
——鲁迅
全国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80%以上的法官在基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案登记制等司法制度的改革,大批的案件涌向基层法院,大量的纠纷需要法官去调处,处理好了,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皆大欢喜;处理不好,旧案未除,又添新案,这时候就要考量法官的智慧和功力了。
因此,我们既需要居庙堂之高的司法精英,更需要扎根基层的法律人。
西宁市城西区法院 法官 李成玲
“不负韶华”“起而行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青年的殷切嘱托。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深刻认识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我们肩负的重要责任。坚守司法为民,厚植为民情怀,脚踏实地、高质高效地化解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和纠纷,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里、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我们青年法官的使命和责任。
海东市民和县法院川口法庭 法官 卓玛吉
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在工作中要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我们将法庭搬到他们的家中,让他们足不出户也能解决诉讼问题;对因务工在外的当事人,我们进行线上调解、线上办案,给予他们更多的便利,这些也都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不断提高各类矛盾化解能力,规范接待,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既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能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工作中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事,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的初心。
海西州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 法官 赵琰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我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根植为民情怀,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努力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推动巡回审判模式、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巧用多元调解方式、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坚持“抬起衙门就群众”工作理念,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思路,根据实践经验和群众需求,打破以往工作模式的局限性,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服务,将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持续开展司法亲民相关活动,为民司法暖民心,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满足辖区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海南州贵德县法院 法官 金银珠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的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了前进航向。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我将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融入办案全过程,努力在案件审理中彰显法律的力量、传递司法的温度。
海北州刚察县法院 法官 马燕
从法官助理遴选为员额法官,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初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以过硬的政治品格奠定自己为民的拳拳初心、不断提高理论功底和办案能力,妥善解决好每一个矛盾纠纷,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高标准践行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
玉树州囊谦县法院 法官 江永旺毛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执行法官,我明白自己所办理的案件牵挂着无数家庭的心,所面临的可能是血汗钱、伤残费、补偿金等,也有的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我的使命就是用尽一切办法实现申请人的权益。在这二十多年时间里,我通过办理案件和不断的学习,使我感到公平公正的重要性,也更加坚定了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继续奔赴在为当事人服务的路上,从没听她抱怨过一声苦或累,她实实在在地践行着一个执行法官的诺言,尽最大努力维护着人民的利益。
果洛州中院 法官 贺婷婷
近年来,果洛法院紧跟时代步伐,肩负起了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蹄疾步稳、足音铿锵。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站在历史的交汇点,回望果洛法院的发展历程,面对参与“司法责任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3+2’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举措,深知这一切承载了果洛法院人不懈奋斗的岁月,描绘了果洛法院蹄疾步稳、创新超越的美丽画卷。站在新起点,我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让“司法为民”在果洛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黄南州同仁市法院 法官 张清栋
司法为民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作为基层青年法官的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始终。一是做到“学而思”,提升学习能力,更新知识储备,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理论基础。二是做到“思而行”,把理论知识转化为一份份公正准确的具体裁判,明是非对错,解矛盾纠纷。三是做到“行而诲”,坚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贯穿释法析理和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案件的同时学法、懂法、守法。此外,要充分发挥同理心和共情力作用,学会换位思考,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度。
司法实践中不仅要呼唤知识型法官,更期盼智慧型法官。基层法官的智慧在于充分调动法理和思想,赋予审判实践以鲜活的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