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对约定履行到期的调解案件进行了实地和电话回访,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9月,徐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刘某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徐某偿还7万元。在回访过程中,办案人员向徐某询问案件的履行情况,徐某称对案件处理结果满意,但刘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办案人员立即同刘某进行电话沟通,刘某称因疫情原因导致生意不景气,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办案人员耐心向其说明调解书是基于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办案人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刘某承诺在三日内向徐某偿还借款。当日下午,刘某向徐某偿还了全部借款,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落实案件回访机制,延伸审判职能触角,对服判息诉以及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督促案件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将纠纷化解在诉讼阶段,提高了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