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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兴海法院:用心“追欠款” 当好“护薪人”
作者:兴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1-28 09:20:36 打印 字号: | |

每到岁末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闻都会引起社会关注。兴海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近日,河卡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仅用两天时间便完成了立案到调解的全部工作,高效维护了“打工仔”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14日,被告雇佣原告到兴海县河卡镇上游村吾沟社修建彩钢房大棚,经双方协议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由原告按照每平方米63元的价格,修建被告长20米、宽10米、高5米彩钢大棚,修建总价按实际建设面积计算,承包范围为包工包料。4月19日原告按约定开工建设,8月完成全部修建任务,经过原、被告现场查验,计算总价款为37170元,被告遂向原告支付了20000元,剩余17170元因其认为大棚质量存在问题未给付,致使原、被告之间产生分歧。后经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兴海县法院。河卡法庭受理此案后,将其归类为讨薪案件,便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反复梳理案情,本着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仅在立案两日内成功调解该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

近年来,兴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维护农民工的“薪”,还温暖他们的“心”。下一步,兴海县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从具体案件抓起,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处理纠纷的需求。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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