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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快递小哥因工受伤起纷争 互助法院倾心调解化矛盾
作者:互助县法院 吉宗红  发布时间:2023-02-14 08:36: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李某为某物流公司职工,因工伤赔偿与公司产生纠纷,经劳动仲裁,原告某物流公司认为互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资标准较高,不服仲裁结果,向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李某因腿部残疾,无法外出务工,家中只靠妻子一人支撑,两名大学生开学在即,考虑到被告急需用钱,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将职工合法权益最大化,兼顾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营状况,从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减轻当事人诉累的角度出发,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后,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共识,彻底解决了此次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争议的案件群体性影响很大,此类案件应该倾向于调解化解,不仅可以将矛盾止于源头,同时快速高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农民工作为特殊群体,在劳动合同建立和履行中处于弱势地位,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为困难,这类案件,容易将矛盾恶化升级,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在案件调解中切实履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找准矛盾症结所在,以情说法,通过适时引导劳资双方理性地权衡利弊得失,互谅互让,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助力维护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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