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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接线索火速核查 跑出执行新速度
作者:湟中法院 加华卓玛  发布时间:2023-02-15 14:37: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仅用4日执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连声称谢,“感谢你们这么快给我要到钱,你们湟中法院的执行速度真快!”

2020年12月,贺某与杜某某在合伙过程中发生纠纷,贺某将杜某某诉至法院并胜诉,法院判决杜某某返还贺某26万余元。贺某于2023年1月28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第二日13时申请执行人贺某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杜某某的一辆兰德酷路泽车辆停放在西宁市城北区某小区门口,并要求法院扣押该车辆,承办法官与法警前往该车辆停放地,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杜某某前往现场,配合法院扣押车辆。杜某某起初在扣押车辆现场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扣押,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杜某某愿意将车辆交至法院,配合法院扣押,并承诺会在两日内履行全部义务。一日后,经过承办法官再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杜某某前往湟中法院执行局缴纳了全部案款26万余元,该案执行完毕。湟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解除了该车辆的扣押,将车辆返还给被执行人。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接到财产线索到将车辆扣押带回,整个过程仅历时三小时,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执行线索和承办法官的及时核查、采取措施。下一步,湟中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重要性的释法工作,提供执行线索不仅是申请人的义务,更是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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