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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也可执行
​——共和法院首次拍卖手机靓号 督促被执行人成功履行
作者:共和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1: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和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被执行人手机尾号为“2222”的靓号使用权,迫使被执行人成功履行案款。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原、被告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靳某雇佣原告李某向其承建的某收费站拉土方,原告李某按约履行了拉运土方义务。2018年3月经双方结算被告靳某欠付原告李某劳务费14000余元,被告未按约定给付该劳务费,故原告李某诉至法院,2020年12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2021年5月1日前被告靳某向原告李某给付劳务费14000余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后李某无奈向共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均推脱不予履行,且被执行人具体下落不明,共和法院穷尽调查亦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注意到被执行人靳某的手机号码为尾号“2222”的靓号,属于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经查询后执行法官遂前往省电信局欲对该号码进行查封冻结,但因当地电信部门从未办理过类似业务,致使法官办理此案时困难重重,但执行法官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通过在网上寻找类似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与电信公司法务部、技术处等多部门沟通,最终成功查封了该手机号,查封期间禁止被执行人使用该手机号码办理一切过户、转让等手续。在查封一个多月内,执行法官及时完成了对该手机靓号的价值评估,并通过微信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评估报告,被执行人因该手机号关联很多的业务往来等,对此存在很多的疑虑和不满,经承办法官一遍遍耐心细致的释法解释,被执行人承诺想办法履行案款保号。公告期满共和法院按期进行拍卖,该手机号评估价2400元,17人报名,开拍后仅3小时就有2553次围观,66次竞价到了18180元,被执行人靳某在开拍3小时后及时履行了该案案款,拍卖程序中止,本案终于案结事了人和,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法官释法:

司法拍卖是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一种有效的执行兑现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裁判文书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包括房产、车辆等有形财产,也可以是社交账号、手机靓号、游戏装备等无形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手机靓号、社交账号等虚拟财产因其稀缺性而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该案的成功履行,充分说明在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开放的执行思维,多元化的执行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彰显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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