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中,原、被告均为格尔木市本地企业,2021年10月8日,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被告从原告处采购多种型号电缆线,用于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陆续供应电缆线,期间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受疫情影响,致使电缆线价格攀升,原被告就电线电缆价格问题产生矛盾,原告随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欠付货款不大,近期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逐步复工复产,为纾解企业困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办法官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该案件。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的陈述意见,在释法明理的同时着力调解双方矛盾。原告向被告说明后期部分货物涨价是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运费等费用攀升,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经调解,被告法定代表人表示予以理解,并愿意当天支付全部剩余货款4万余元。原告亦主动放弃违约金的主张。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日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今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同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利企的优势,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格尔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