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基层法院报请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的案件。
2022年12月5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将其所管辖的平安区某局与西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报请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组成由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按照程序完成审查,裁定提级管辖。因一方当事人在监狱服刑,该案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远程视频开庭。经过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发挥审级制度诉讼分流,有效监督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通过提级管辖,能够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下指导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海东两级人民法院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海东两级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规则(试行)》,初步建立起“下报上”、“上提下”等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规范流程,有序推进提级管辖工作。
下一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法院的统筹协调,推动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强化案件质效跟踪,推动提级管辖机制的创新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和审级制度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