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采用“巡回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7月29日,原告李生某与被告李多某达成口头协议,被告租赁原告的洒水车为其在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区绿化项目进行浇水作业,并承诺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向原告给付租赁费,后被告仅支付原告部分租赁费,剩余17500元未付。2022年1月23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22年2月20日前付清欠付租赁费,但被告仍未履行承诺,故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不大,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原告来法院应诉较为困难,被告从年后一直在茫崖市花土沟镇务工,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到庭。因原告诉前曾多次向被告主张租赁费,被告均未支付,原告情绪激动,加之被告暂时没有还款能力,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原、被告无法到庭的现实困难,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最终通过在原告家巡回法庭,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连线被告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
案件调解成功后,原告表示:“法院能设身处地的为每个当事人考虑问题,把法律服务带到家里,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所以我也愿意换位思考,体谅被告同意调解。”被告则表示:“通过网上调解案件,给我减轻了负担,同时也没有耽误工作,我一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巡回法庭、线上平台等便民措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