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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耐心调解化解纷争 及时履行案结事了
----海南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作者:海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3-03-09 08:45: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南中院审监庭二审依法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2020年6月14日,青海某钢结构公司与山东某公司签订《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山东某公司将其承建的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的工程承包给青海某钢结构公司施工,合同签订后,青海某钢结构公司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于2020年7月21日完工。后双方因工程量分歧较大,迟迟未进行结算。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宣判后,山东某公司不服,向海南中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审理中,合议庭通过审查案卷、开庭审理,迅速厘清证据关键和案件基本事实,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彻底化解纷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助企护航发展的角度,决定庭后进行调解。遂在庭审结束后,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赴当事人所在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鉴于该案涉及工程量鉴定,办案法官提前向鉴定机构详细了解了对案涉工程鉴定中涉及的争议事项,进一步确定了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紧扣争议焦点,抓住矛盾关键,分析利弊得失,详解相关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从长远利益出发静下心来协商调解。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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