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大通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被告人伍某某等六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案......现通知你们办理领款手续。”
“谢谢你们了,我原本以为被骗的钱已经追不回来了”,电话那头传来了被害人感谢的话语......
被害人陆续收到退赔款后,再次发来信息,向承办法官表示谢意!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犯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因被害人损失严重,为帮助各被害人拿到赔偿款、减少损失,法官多次提审六名被告人,释法析理,最终六被告人均表示委托其亲属代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后承办法官联系远在云南的各被告人亲属,克服语言障碍,与他们进行沟通,做耐心的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最终向法院代为退赔112000元。
大通县人民法院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司法实践,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既让被告人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错,又让被害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充分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